7月15日9时40分左右,江西省赣州市瑞恒家园小区一名女子被高空坠物砸中,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犯罪发生的时候丈夫就在旁边,他说:“当时我正在搬运货物,我身边突然掉了一大块东西,正好砸在爱人的头上,后来流血太多,没能抢救过来。”案件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等警方公布。
鉴于高空抛物行为频繁发生,以及存在的巨大危害,我国于2021年3月1日起将高空抛物罪定为刑事犯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高空抛物的赔偿如何确定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可以知道,被害人只要提供其所在位置被砸伤的证明即可,在本案件中,丈夫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另外,小区的监控录像也可以成为有力的证据。假设未找到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定要求,其余证据由该楼层所有住户证明。对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抛物的,由大厦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刑法中属于举证倒置原则。自然,如果能够找到犯罪嫌疑人,赔偿责任完全由犯罪嫌疑人承担。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高楼林立,这直接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问题。高空作业车坠物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成了一枚“高空炸弹”,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能有效治理高空坠物成为日常聊天的话题。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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