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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诉前调解力量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宽甸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举行诉调对接合作签约仪式

分类:协会新闻 10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渠道,9月24日下午,宽甸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举行诉调对接签约仪式。宽甸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青,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秘书长赵伟东、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辽宁省调解办公室主任周立贺、线上调解员段德阳出席仪式。

在参会领导和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叶青和周立贺共同签署了《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协议书》。赵伟东介绍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行业调解层面所取得的成绩、具备的优势及协会调解员的能力特点,并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开展中小企业领域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动建设具有宽甸法院特色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叶青对宽甸法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宽甸县位于辽东边陲,林业、矿产资源丰富,法院受理相关类型的涉企纠纷较多。她表示,在此背景下,引入具有实力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能够将法院的司法职能和协会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对促使更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途径化解,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双方下步的合作,叶青代表院党组提出三点希望:一要深化认识,主动作为。要充分认识法院与中小企业协会开展诉调对接合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协会的联系对接,做好涉企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为企业快捷解纷。二要密切配合,相互提升。要积极推行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通过行业优势同向发力,不断提升调解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三要立足职能,持续创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司法服务,优质、高效、快速办结涉企案件,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代表还与线上调解员就各自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以及在今后开展工作时需要互相配合的细节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宽甸法院作为丹东地区首个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签约的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继续坚持“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依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优势力量,推进更多疑难复杂案件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不断加大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力度,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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