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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度难关 秉正护众益

分类:调解案例 2288

助企度难关 秉正护众益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司法助力中小企业纪实

(图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贵阳工作站调解员在加紧处理案件材料)

“退房!我们辛苦一辈子的钱都投进来了,总得给我们一个交待!”  2022年4月7日,24位情绪非常激动的购房者来到贵阳市花溪法院将开发商贵阳某公司(化名)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开发商退房并支付房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大部分购房者是白发苍苍的老年人。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丁文雁庭长对此情况高度重视,因为此案属于涉众案件,既关系老百姓的权益,又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存。通过正常司法程序,需要经过一审、二审甚至更加复杂的再审程序,周期很长。对于购房者,可能出现赢了官司要不回钱。对于开发商,判决以后,企业将面临退还房款并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利息,可能导致企业走向经营困境甚至破产、也会引发拖欠分包商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连锁案件。

在丁文雁庭长的指导下,立案庭石欣法官决定先采用行业专业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本案。遂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钱治然受理后立即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联系。开始联系原被告,起初调解并不顺利,案件被告方贵阳某公司一直无法取得联系。调解员没有放弃,而是继续通过短信、电话方式与被告方联系。终于,在几天后得到被告方的回复,调解员钱治然与原被告双方确定调解时间。第一次调解,双方并未就退款达成一致, 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质疑被告方能否按合同履行退款并且进行违约赔偿,以及调解成功后,购房者能否按司法确认裁定拿到退款。被告担心马上退款资金困难,而且还要承担每天0.5%的违约金,24户违约金总计170多万,给本来困难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综合考虑争议焦点和双方的心理后,调解员曹璐决定再次释理说法,分别与24位购房者和被告方贵阳某公司再次进行沟通,并且就本案多次与花溪法院负责调解司法确认的李艳阳法官沟通,也基于相关判例为双方提供分析,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最终,在法院和调解员的积极努力下,原、被告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 24位原告同意给予被告在一定宽限期限内返还购房本金,免除被告支付违约金170多万。本次调解缓解了被告的还款压力,保障了企业的生存和持续经营的能力。

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地产的开发资金融资困难、银行房贷缩紧、购房意愿走低、加之疫情对企业影响等因素,导致房地产企业难以复工、延迟交房等困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推动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于今年初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贵阳市花溪法院是贵州省第一家引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建立线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基层法院。诉调合作开展以来,大量的涉及中小企业案件得到快速的处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间。提升了花溪地区涉诉中小企业的司法体验,也让老百姓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图为原告当事人代表(左二)在调解成功后与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长丁文雁(左三)、立案庭法官石欣(右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曹璐(左一)的合影)

(图为立案庭丁文雁庭长在对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贵阳工作站调解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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