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山东作为试点地区,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积极与中小企业协会联系对接,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 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总体框架下,指导全省法院与各级中小企业协会调解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帮助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调对接和在线调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3月7日,全省159家法院已经与中小企业协会在当地的调解机构进行诉调对接,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完成调解组织认证,完成诉调对接率为91.4%;各地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推荐的480名调解员均已纳入当地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名册,并在调解平台注册接受委派开展在线诉前调解。
在完成诉调对接的基础上,目前,已经有济南、青岛、枣庄、滨州4家中院,济南天桥、槐荫、章丘,青岛平度、即墨、李沧,枣庄山亭,烟台招远、牟平、福山、经济开发区,淄博高青、高新开发区,德州齐河、 经济开发区,潍坊安丘,济宁微山、曲阜、任城、金乡、鱼台,威海火炬高技术开发区,日照莒县等23家基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别向中小企业协会在各地的27家调解机构委派案件1437件,调解成功820件,调解成功率为57%。
委派的案件中一审民商事案件占近九成,合同类纠纷占32.63%,民间借贷纠纷占4.63%,婚姻家庭、道交纠纷各占3.18%,其余55%以上的为涉企业经济类的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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