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于2006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协会是由广大中小企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企业以及知名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全心全意为会员及广大中小企业服务为宗旨,努力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向国务院建言献策,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协会从成立之日起,一直坚持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会员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之路,从为会员企业在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逐步走上社会化、平台化的服务模式,协会的公信力、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2013年被工信部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4年被民政部评为5A级协会,2015年民政部授予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会员条件与义务
一、会员条件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凡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管理规范和业绩突出的地方中小企业社团组织、热心支持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大型企业和社会机构、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理论研究并具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单位会员资格
凡系中小企业家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中小企业理论研究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支持与关心中小企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只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均可取得个人会员资格。
二、会员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 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万/年
常务理事单位 5万/年
理事单位 1万/年
附赠福利
即日起,通过调解中心报名加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成为理事单位以上会员资格,即赠送如下福利资源:
- 商业秘密保护权利登记证书(两套)
- 商业秘密流程制度咨询和搭建服务(两套)
- 电子签章100次
以上福利资源由调解中心提供,及讼道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招募报名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六层
网 址:http://www.ca-sme.org/
邮 编:100045
电 话:010-61778589
邮 箱:84909858@qq.com
联系人: 赵伟东
报名电话:17744411556